紫媚的眼睛难得的红了,主动拉起崔泰邦的手向小区里面走去,“哪栋楼?”
实木家俱,电视、冰箱,热水器、厨具、床一应俱全,只要带来私人物品就可以入住了。紫媚还特意在房屋里里外外走了几圈,这里仿佛就是特意为了出租一样。
于是,紫媚现在很想用自己的脑袋撞墙。
就像天朝其他地方一样,菊花市这几年房地产行业泡沫吹得很大,大部分人只能租房不能买房,于是像这种各项家用设备全部准备好,专做出租的住宅就出现了。
紫媚刚才转身欲走不仅仅是因为自己不想被崔泰邦包养,更主要的是这里的房租确实很贵。自己刚才说1万一个月都是往小了说,像这种装修良好,全是高档家俱的房子,一个月租金不会低于2万,就算是3万也绝对不愁租。毕竟能住到这里都不缺钱,他们更重视的是生活的质量。
如果那件事情没有发生,紫媚倒也不介意自己能够住得更好,事实上,她曾经的居住环境倒也和水御豪庭相差无几。但是现在,自己目前的大部分收入都要……
哎,一想到这紫媚就感觉有些头疼,但是一看到崔泰邦可怜兮兮的样子,自己内心的一片柔软似乎又被触动了,紫媚又很固执地认为自己不能够这么没有义气地让崔泰邦孤苦伶仃地一人生活。
天哪,我一定是疯了!
一声叹息,紫媚说道:“一起住可以,但是我们一定要签一份协议。”
一、鉴于本次搬家是崔泰邦自作主张,所以房租崔泰邦支付14万
,紫媚支付10万。
本来崔泰邦只要紫媚象征性地支付4万,但是紫媚不同意,既然咱们讲的是哥们义气,那么就亲兄弟明算账,该付多少是多少。不过你问都不问一声就自作主张,所以你崔大少就要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所以你要比我多出4万。
二、未经对方允许,双方不得随意带朋友回家。
住所,也就是这个暂时可以称之为“家”的地方,它的大部分区域,比如客厅、厨房、洗手间等都是一个公共场所,既然是公共场所就是两人共有的,如果来了外人就要使用两人共有的设施就要征得对方的同意。
用紫媚的原话就是,“我不想在洗手间的马桶盖上发现安全套。”
崔泰邦囧……
三、本着友爱互助的原则,家里的重活累活应该由崔泰邦这个大男人承担,细活、家务可以酌情由紫媚承担,但是由于紫媚的工作时间比较特别,晚上一般她不做家务。
作为一个男人,特别是好勇斗狠,精力多得要去杀人放火……(此处省略紫媚的毒舌五百字,)什么搬煤气罐、米袋子、搬家具、修电器这些事情崔泰邦搞定;什么洗菜做饭,扫地拖地这些紫媚做。
四、合租期间的公共开销两人一起承担。
五、某人(特指崔泰邦)如果要再次变更居住地点,请提前一个月告知另一方,另一方有权决定是搬还是不搬。
六……
紫媚将写明合租条约的纸贴到墙壁上,然后拍了拍自己的手,对于一些列条约的成功签订感到很满意,并且这些条约中的某些内容也大大地减轻了自己因为稀里糊涂搬到这里的不爽。
比如第十七条,如果紫媚觉得有必要,崔泰邦必须无条件前去紫媚约定的地点接她,并且一路保护紫媚回家。
再比如第二十八条,在某些需要男伴的场合,崔泰邦必须无条件充当紫媚的男伴,不过服装、车马费全由紫媚报销。
再再比如第三十一条,在紫媚的好姐妹面前,崔泰邦必须装作全方位体贴的好男友。
……
如果说前半部分是合理正常的同居协议,那么后半部分就是割地赔款的卖国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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