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把你藏在内心深处的东西中,拿走一两件。
而你却浑然不觉。
两天的时间,一眨眼便过去。
正当里昂躺在家里的沙发上,纠结着,到底要不要去看看苏醒过来的美队时,一个令他意想不到的客人,敲响了公寓的大门!
“来了!”
当身穿一身蓝色格子睡衣的里昂,打开大门,看到的,却是全身黝黑的卤蛋同志尼克弗瑞!
里昂一愣,一副疑惑脸地看着突然上门的弗瑞,问道:“长官好,你这是…”
用那只独眼上下打量了一下里昂的装扮,弗瑞嘴角一扯,酷酷地命令道:“换衣服,跟我走!”
老大都亲自上门了,里昂也不敢怠慢,应了一声,便跑进卧室,换了一套贴身的黑色西服。
人靠衣装,看到西装革履的里昂,弗瑞这才微不可见地点了点头。
来到楼下,里昂这才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公寓前,竟整齐地排列着五辆黑色的雪佛兰suburban!
弗瑞没有解释太多,在一名特工拉开车门之后,便钻进了位于中间的车子。
里昂也是紧随其后。
轰隆隆!
引擎发动,几辆黑色的雪佛兰suburban,便排成一条长蛇状,向着预定的目的地,飞驰而去。
车内的气氛,相比车窗外的喧哗,要沉闷得多。
摸不清头脑的里昂,静静地坐在弗瑞身旁,等待着他开口。
当车子来到一个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前,弗瑞也终于再次出声:“数小时前,纽约分部传来消息称,队长马上就要苏醒了…”
眉头一挑,里昂觉得,这话里有话。
果然!
弗瑞接下来的话语,让他顿时心中一震,双眸都是满满的讶然。
“七十年的差异,并不是那么容易弥补的,即便那个男人是历史上最伟大的战士…”说到这里,弗瑞顿了顿,似乎想到了什么似的,隔了几秒,才继续说道:
“为了让他尽快适应现代社会的节奏,他需要一个引导人。”
这是一个看似很简单,但是,非常复杂的任务。
给别人做保姆的感觉,里昂已经领教过。
并不是那么容易…
低头沉思了片刻,里昂并没有立马拒绝或同意,而是反问道:“为什么是我?”
“我觉得,科尔森更是更适合做这件事,不是吗?只要关于美国队长的一切,他都非常乐意…”
倒不是觉得科尔森对美国队长的崇拜,有什么不好。
毕竟,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和榜样。
只是,根据里昂对科尔森的了解,如果他知道里昂接到了这个任务,肯定会非常羡慕,从而整天过来问这个问那个的,那样他可受不了…
“正如你所说,他对队长的感情太过狂热,也许会影响他对事物的判断出现偏差。因此,他不适合这个任务。”
“而你跟队长的年纪相差不多,沟通起来比较方便…”
闻言,刚想继续说些什么的里昂,被一声清脆的系统提示音,给打断了:
【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