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贴在娃娃机上,手指点了点,示意自己要小猪佩奇。元霄只好给他抓,钱花光了,也只抓上来一只,最后找了一家咖啡厅坐下。
两个人并肩坐在一起,因为白问霖始终不肯放开他,元霄点完咖啡,注意到服务员一秒扫了三眼他们十指相扣的手心,又花了十秒,盯着白问霖露出来的那半张英俊的脸看。
服务员一走,元霄就压低声音说:“哎呀,别牵了行不行?”
白问霖单手托腮,看着他摇了摇头。
元霄:“我来了一点灵感,换一只手牵吧,我右手得写东西。”
白问霖点点头。
右手得到解放,左手又被攥住。元霄抽了张纸擦了擦右手的汗,拿出纸笔写了一点歌词——是根据袁导给他的歌词改的,有助于他编曲。
他又拿出ipad来,戴着耳机用软件进行编曲。白问霖安安静静地扮演着副人格,趴在桌上,一言不发地注视着元霄。哪怕他戴着墨镜,那道目光依旧很深,元霄好几次感觉到了,就抬头看一眼他,笑一笑,空出手来摸摸他的头:“为什么一直看我?”
白问霖在心里说,因为喜欢,所以移不开目光。
元霄见他不说话,就拿了个魔方给他玩。
白问霖把魔方接了过来,盘了两下就放在一边,转而拿起小猪佩奇玩偶,他面无表情地拽着乔治的鼻子——在他心目中,阿尔就是这么蠢。
可元霄并不在乎,他对阿尔,总是宠爱的、无限纵容的。
所以白问霖一直很享受去偷走这种特殊的宠爱的感觉。他第一次并不是有意的,可尝到了甜头,就开始有意地伪装第二次、第三次……从来没有被发现过。白问霖有时候也会想,既然元霄从来都没有发现,那是不是说明,其实元霄也并没有那么地喜欢那个狂犬病?
白问霖记得自己十六岁的时候,元霄家的别墅附近有家电影院做活动,佣人拿回来一张宣传单,很高兴地跟元霄说:“大少爷,电影院有一部新上映的电影,叫《钢的琴》,我猜你肯定会感兴趣,就把传单带回来给你。”
元霄果然很感兴趣,当天就带着白问霖去看了,还打算叫上抗美,说:“电影里有个配角跟你一个名字,一起去看吗?”
抗美这种糙汉虽说对文艺片无感,但元霄主动问他,他心里是有些想去的,还打算捎上弟弟。他正打算应下,却蓦地接触到了白问霖扫过来的冷冰冰的目光。
抗美立马一个激灵,说:“大少爷,我一个粗人就不去看了,看不懂这玩意儿。”
元霄没有勉强,只带着白问霖去了。但这部《钢的琴》显然没多少人捧场,人很少。元霄进厅后,一直在惋惜:“这么好的电影,怎么没人看呢?”
“宣发做得太差了!”
《钢的琴》从画面语言到配乐,都非常美,元霄刚进录音系第一天,赏析课上老师就讲了这部电影,让他们去反复看,还让他们写一万字论文。
电影配乐很多都是俄语歌,元霄看电影的时候就会给白问霖科普、讲解。大约是习惯了,说话时贴得很近,从电影院出来,白问霖耳朵都是红的,电影也没有用心看。
第二天,他就装成了阿尔,缠着元霄去看电影。
那时候电影票卖得很贵,第二次从电影院出来,白问霖的耳朵红得更厉害了。
等到了第三天,阿尔真的醒了,正好看见了桌子上的传单。
阿尔只看见了海报上的钢琴,就挥舞着传单去找元霄,指着海报,手舞足蹈、努力表达着自己的意思。
元霄一看又是《钢的琴》,很费解:“崽啊,昨天不是带你去看过吗?”
阿尔一脸茫然:“……?”
元霄说:“还想看第二遍?”
阿尔果断地摇头,把传单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