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四章 刑天与飞廉
张紫星想到轩辕黄帝当年在火云洞提到噬魄时,曾有心魔大生,化身为魔的警示,不由暗暗吃惊:难道是噬魄又生异变?怪不得原本已被三皇屏蔽的吞噬之力再度开启,莫非自己的身体也受到了什么影响?
刑天见他疑惑,说道:“陛身子上的力量虽有异样,并非完全我族之力,但魔神之体却是毋庸置疑,别人或许感觉不出来,我乃魔神共工的嫡裔,自是不会有错。若非如此,我在洞中又怎会那般痛快地应允相助于你?”
张紫星露出恍然之色,又问道:“当年我在东征时,于东夷九黎族之后得蚩尤的兵刃噬魄,后因机缘,遇火云洞三圣皇,将其改造成剑之形,莫非我是被此剑之力所侵?”
一旁的菡芝仙则担心地问道:“既是如此,可有何妨害?”
刑天摇头道:“你的魔神之体绝非那等心魔所诱,以内而外地入魔,而是真正的无上魔体,你这种魔体似是混合了数种上古魔神的嫡脉凝炼成,纵然是我,也比不上你。或许只有上古那十大魔神,方能与你相比。这种魔体不仅没有妨碍,反而还有莫大益处,不仅能不畏剧毒和诅咒之术,而且以此无上魔体修炼魔神一族的任何心法,都可事半功倍,而无论是攻击或防御的强度,足抵得上法宝,且根据属性不同,另有独特妙用。”
张紫星和菡芝仙放下心来,刑天随后又露出疑惑之色:“你乃人界天子,并非魔神嫡脉,甚至连本族之人都不算,又怎么会有此特殊之体?而且拥有此体的人,面上当有特征,为何你却没有?”
张紫星奇道:“是何特征?”
刑天答道:“我魔神族中,有上古嫡脉之人,眉心都会自然凝有一颗细小的晶珠,此亦是身份的象征,若非我头颅被镇常羊山下,陛下当可一观。”
张紫星忽然想到了什么,将脸上那五彩面具摘了下来,露出真正的容貌。菡芝仙见状,当即露出惊色。
张紫星心知有异,连忙拿出镜子一照。果然就看到在眉心上部的额间果然多了一颗如痣般的小紫珠,约有米粒大小,他不由心中暗震:这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在去西昆仑以前还不曾有过!难道……
刑天一见,顿时笑道:“原来是这面具所遮,如此看来,你果然是无上魔体!既是如此,我必当履行承诺,从今往后,定当竭尽心力辅佐于你,全那逆天之志,纵死不悔!但你需答应我一个条件。”
张紫星忙问是什么条件,刑天的回答令人意外:张紫星身为人界天子,却拥有上古魔神才有的无上魔体,也可算是魔神一族。所以要考虑的不仅是人族,还有魔神族。如今魔神族早已不复当年之盛,族人四处散落,流离失所,大多销声匿迹。若有机会,请张紫星以无上魔体为特徽,召集残部,给魔神族一个发展的空间,并努力促使其与各族的和平相处、互不侵犯,以实现共工当年“各族融合”之志。
张紫星听得刑天竟然隐隐有让自己作为魔神族首领,重建魔神族的意思,而且共工那“民族融合”的理论在他看来,难免有着时代的局限性与片面化。但刑天那句“甘心情愿辅佐陛下,以效死命”的承诺着实太过诱人,而且对于他来说,能拥有魔神族这样的助力也是一件好事,当下思索一阵,终是答应了下来。
刑天面露喜色:这天子自己乃魔神之体,日后若真有所成就或安然度过杀劫,当可对魔神族、人族基本保持平等对待,当即朝张紫星行了大礼,并立下魔神族最大的血誓,以示臣服。
刑天当年大闹天庭,是玄仙中阶的实力,但由于魔神一族的特性和刑天的勇猛,所发挥出的战力,绝对要超过表面上的境界。而刑天在断头妙悟句芒的最高心诀“不灭逢春”后,又阴差阳错地吸收天界位阶之力,故而实力暴涨至玄仙上阶,自身的战斗力更是有了可怕的飞跃,对于天界的位阶之力还有一定的免疫作用,昊天上帝与瑶池金母花费了不少力气,才将他镇住。
回头看去,自登基以来,张紫星手中的实力确实不断增强,如今已至一个相当的程度了。首先便是孔宣与刑天两大强助,全是玄仙上阶,其中孔宣已至上阶巅峰,他自己和义弟妹应龙、女魃则是金仙,袁洪虽是真仙,却已修炼至八九玄功的第五层,又有玄桑棍在手,就算是寻常金仙,也未必奈何得了他。大商之中,亦不乏术法精奇、法宝过人的“术将”,虽然修为未及仙体,却拥有仙人的战斗力。至于魔神族,据刑天的意思,不能卷入杀劫,需另外安置,可不计在其内。
在外来说,以通天教主为代表的截教已与大商走得很近,三仙岛、金鳌岛这些地方更是交情匪浅,火云洞三圣当年也有过极其隐晦的承诺,这次又与西王母结盟。就算拿到仙人的世界中,也是一方不容小视的势力。
然而张紫星却没有这么乐观,封神之战中,起决定作用的,正是仙人体系中最上层建筑,圣人,若是真打起来,只怕孔宣炼化了混沌钟再加上刑天和西王母,也敌不过圣人。目前他要做的,正是从这方面着手。通天教主仅仅是“靠近”大商还不够,须得牢牢“绑紧”才行,但光有通天一人还不够,否则如原著中那样通天以一敌四,最终还是个败局。
由于截教与大商走得很近,所以阐教的利益自然遭受了冲突,所以元始天尊是铁了心要助西周与大商敌对,故而有姜子牙“跳槽”之事。借以争夺杀劫中的气运。从犬戎之事来看,准提与接引同样是不甘寂寞之辈,而且比原著中更加活跃,但这两人应该是摇摆型,以利益为先,届时可以适当考虑使用策略。此外,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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