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乱的战场之上,残肢断臂遍地。
伴随出击的阴山蕃部牧人老老实实充当起了辅兵的角色,打扫战场。
尸首归拢在一起,这个天气挖坑埋人太麻烦了。他们分出一部分人手,去附近的树林里捡拾枯枝、砍伐枯木,打算把尸体全部烧掉。
受伤未死的鞑靼人哭泣求饶。但出击的多为党项人,听不懂突厥语,直接上去补一刀,倒也算痛快。
受伤、倒毙的马匹被就地宰杀,马革粗粗处理之后收起来,这是军用物资,要上缴的。肉可以吃掉,这会已经有人在埋锅了,辅兵们去附近的河里凿冰取水,准备炖煮马肉。
邵嗣武被众星拱月般围在一起,满脸笑容。
甚至就连夏三木等大将都过来夸赞了几句。他们都是沙场老将了,如何不知怎么回事?
王子射人先射马,贼骑摔落马下,按理来说确实可能摔死。但你看到地上厚厚的积雪了么?嘿嘿,看破不说破。反正邵家大郎今天的表现也不错了,十三岁的少年,第一次真刀真枪与人拼杀,何必过苛呢?
“今日俘斩几何?”兴奋冷却之后,邵嗣武问道。
符彦超连找好几人,问了一下,回来后说道:“斩首三千余,俘获怕是上万了,牛羊马匹等杂畜不下二十万。”
“没有全逮到?”
“逃跑当然要分好几路了,不可能全往一个方向跑。夏都头已经遣人搜索追击了,可能还有斩获。”
“阴山鞑靼算是完了吧?”
“应是完了。”符彦超说道:“主力在阴山一带崩了。诺真水以及咱们脚下这片,除了少数留守的精壮,都是老弱残兵罢了。阿布思玩的这一手,算是玩砸了。”
“那边是什么人?”邵嗣武突然指着一群被送上马车的妇孺,问道。
“阿布思的可敦、阏氏和女儿,按照草原规矩,都是大王的女奴,任凭大王发落。”
邵嗣武点了点头。就像鹃娘,李仁美之女,理论上也是父亲的女奴战利品,但被收作义女,由王媵裴氏抚养。
“这场仗,算是大胜了吧?”邵嗣武还是有些不敢相信,打仗这么容易的?
“应是大胜了。”符彦超笑道:“我听人说,草原上的战争就这样,快如闪电。他们甚少修城池,一旦被人攻破牙帐,分散在各地的部落头人来不及反应,战事就已经结束了。如果没人站出来收拢余烬,那么这个部落就灭亡了,头人们会另择新主,部众、牛羊也归新征服者。这就是规矩,所有人都认,千百年来一直如此,与中原大不一样。”
“异域风俗,果不一样。”邵嗣武叹道:“阿爷征战多年,如此丰功伟绩,可真是了不得。”
“谁说不是呢。”符彦超道:“我父亦时常说,当年大王愿意花几百匹马从李罕之那里赎人,打那会起命就卖给大王了。如今看来,没跟错人,大王有入主天下的迹象。”
邵嗣武沉默了一下,突然道:“符大郎今日杀贼两人,我看得清清楚楚。父王最喜勇士,也最喜欢奖掖后进。我会和父亲说的,不会昧了你的功劳。”
符彦超一时吃不准邵嗣武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不过他反应很快,立刻喜滋滋地说道:“谢王子。”
邵嗣武点了点头,不再说话。
第一次上战场,他感觉还有很多不足。本来可以更省力地杀了那个人的,以他多年来苦练的箭术,完全没有问题。但事到临头,犹豫了,不自信了,唉!
而且,似乎没有分配好体力。心情大起大落,在无关紧要的地方消耗了太多精力,搞得现在开始疲累了。
他突然想到,若是一个新卒初次上阵,没有那么多久经战阵、经验丰富的勇士贴身保护,他会不会第一次就死了?
联想到父亲早年以队头之身拼杀,突然之间就觉得很不容易。
创业难,守业也难。儿子无能,只能让老父仰天长叹。
父亲曾说过,他第一次从阿娘手里抱起自己时,心情激动得无以复加,话都说不利索了。
不能让父亲失望!有些事情,坐在家里是怎么也想不明白的,必须亲身经历,才会有更深一层的感悟。
诫之!勉之!
马肉很快煮好了。符彦超端了一碗肉过来,外加两张饼子。
邵嗣武也不客气,伸手接了过来,与军士们一样,唏哩呼噜吃了起来。
战阵之上,谁也不比谁高贵。刀枪无眼,若是还摆谱,锦衣玉食,让军士们心中不喜,关键时候谁来救你?
风又起来了,天气很冷。将士们吃喝完毕之后,还要继续追剿残敌,哪怕追杀个几天几夜,也决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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