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长天平日里把兵丁藏在整个东远城,当他点兵的时候,兵丁就像是海纳百川一样,越聚越多。
等他们到达张府的时候,张世平、吴年等人早就离去了,整个张府除了尸体,就是血水。
“大人。发现钱广渊的尸体。”两名兵丁抬着钱广渊的尸体,来到了朱长天的面前,说道。
“该死的。”朱长天的脸本就很黑,现在更黑了,黑如锅底。他是个打手,钱广渊是头脑,张世平是玩偶。
现在头脑死了,玩偶跑了。
这以后他们蒙元人在东远城的生意,让谁接手才好?
这件事情玩大了。
一个闹不好,他的脑袋就要与身体分离了。
为了自己的脑袋,一定要追上张世平,并且把动手的人杀了。
“到底是谁动的手?现在人在哪里?”朱长天瞪着一双虎目,寒光闪闪,额头上青筋暴起,双拳紧握,脸色极为不善。
“是吴年,往南边去了。”兵丁们看了看暴怒的自家大人,都是畏惧的低下头去,其中一个胆大的兵丁,鼓足勇气,说道。
“吴年?”朱长天微微一愣,随即脸上露出了狞笑,露出了两排大黄牙,咬牙切齿道:“原来是这厮,我正要找他麻烦呢。现在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那天吴年在城门口杀了一群蒙元人,为首的人有点分量。等他得到消息去找吴年的时候,吴年已经离开了。
他觉得很晦气。现在蒙元已经计划南下了,但还没有行动。楚军还是有一定战斗力的。
他不过是千夫长,属下又是汉兵居多,实在是没有胆量勇气穿插整个辽东,去北山堡找吴年的麻烦。
现在正好,正是瞎猫碰上死耗子。没话说,干掉他。
虽然吴年有杀虎之名,又人称【骁勇】,但是朱长天完全没有把吴年放在眼里。
老子我在白水黑山之间,猎杀的猛虎还少了?一只手掌,也数不过来。上了战场之后,更是一路拼杀,才得了今日的地位。
相比于软脚虾的汉人,我们蒙元人是天生的战斗民族。
吴年在汉人之中有些名气,算什么本事?
我在蒙元战兵之中,脱颖而出,成为千夫长,才是真正的骁勇。
朱长天对自己的武力,非常有信心,非常非常的自信。
“现在步军肯定追不上了,我们有多少骑兵?”朱长天转过头,对属下的一名军官说道。
“大约有五十骑。”军官想了一下后,抱拳回答道。
“有点少。但也足够了。”朱长天微微皱眉,汉兵实在是太垃圾了,骑马都骑不好,骑兵少也是正常的。
不像我们蒙元人,天生就能骑马,就是骑兵。
“聚集所有骑兵,随我追杀吴年。斩了他的头回来。我请你们吃酒,吃肉。”朱长天不再看向钱广渊的尸体,踩着烂银马镫,翻身上马,举起了手中的长柄大刀,大声呼喝道。
“是。”
四周的兵丁,对此毫不怀疑,他们纷纷眼睛一亮,大声回答道。
跟着千夫长大人,取吴年首级就像探囊取物一样容易。
这顿酒肉,他们吃定了。
“驾!!!”朱长天满意一笑,双脚夹紧了马腹,身下的战马吃痛,犹如一支箭矢般,向前飞驰而去。
身后的五十余汉骑,紧随着朱长天的脚步,往南方追逐而去。
他们飞扬跋扈,毫不顾忌。所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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